DB42/T 2228.3-2024解析,农副产品动植物油脂加工流通管理新规
《DB42/T 2228.3-2024》详细规范了农副产品中动、植物油脂的加工流通管理,规程从原料采集、加工工艺、产品检测到市场流通环节,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操作流程,旨在保障产品质量,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确保消费者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显著,为了规范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我国于2024年正式发布了《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的第3部分,即《动、植物油脂加工流通管理规程》,本文将深入剖析这一规程,旨在为相关企业和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3部分:动、植物油脂》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针对动、植物油脂加工流通环节的特殊性而制定,该规程明确了动、植物油脂加工流通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包装标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农副产品加工流通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
以下为规程中明确的基本要求:
- 生产企业需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
-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 加强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质量标准
规程对动、植物油脂的质量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 动、植物油脂的质量需符合GB 15358《动植物油脂》等相关国家标准。
- 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等感官指标需符合规定。
- 脂肪酸组成、酸价、过氧化值等理化指标需符合规定。
- 微生物指标需符合GB 2716《食品安全标准 食用植物油》等相关标准。
检验方法
规程对动、植物油脂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 感官检验:采用目测、嗅觉、味觉等方法。
- 理化检验:采用滴定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方法。
- 微生物检验:采用平板计数法、显微镜观察法等方法。
包装标识
规程对动、植物油脂的包装标识进行了明确规定:
- 包装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
- 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
- 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3部分:动、植物油脂》的发布,为我国动、植物油脂加工流通行业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企业和从业者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该规程,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农副产品,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该规程的宣传和贯彻,确保规程的全面实施,推动农副产品加工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国应继续加强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加强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提升我国农副产品加工流通行业的地位,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国农副产品加工流通行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