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011-2014 生水牛乳生产与质量控制标准解析
《DBS45/011-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解读》对生水牛乳生产规范与质量控制进行详细阐述,确保生水牛乳安全、卫生,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45/01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水牛乳》便是这一系列标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深入解读,旨在提升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保障生水牛乳的质量安全。
DBS45/01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水牛乳》由我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旨在规范生水牛乳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确保生水牛乳的质量安全,该标准对生水牛乳的定义、分类、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污染物、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水牛乳的定义与分类
- 定义:生水牛乳是指从水牛分泌的未经巴氏杀菌或超高温杀菌的乳液。
- 分类:根据生水牛乳的来源和加工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
- 生鲜水牛乳:直接从水牛采集的未经加工的乳液;
- 生水牛乳加工品:以生鲜水牛乳为原料,经过加工、调配、混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 生水牛乳制品:以生水牛乳为原料,经过发酵、凝固、炼乳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感官指标
- 感官要求:生水牛乳应具有正常的色泽、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杂质、无沉淀。
- 感官检验方法:采用感官检验法,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检验。
理化指标
- 感官要求:生水牛乳的理化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 蛋白质含量:≥3.0%;
- 脂肪含量:≥3.5%;
- 非脂乳固体含量:≥8.5%;
- 酸度:≤18.0°T;
- 水分含量:≤87.0%。
- 理化检验方法:采用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等。
微生物指标
- 感官要求:生水牛乳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 菌落总数:≤10000CFU/g;
- 大肠菌群:≤90CFU/100g;
- 金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 沙门氏菌:不得检出。
- 微生物检验方法:采用平板计数法、显微镜观察法等。
污染物
- 感官要求:生水牛乳的污染物应符合以下要求:
- 重金属:铅≤0.5mg/kg,镉≤0.1mg/kg,汞≤0.01mg/kg;
- 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 污染物检验方法:采用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
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
- 包装:生水牛乳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 :生水牛乳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净含量、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
- 运输:生水牛乳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
- 储存:生水牛乳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
DBS45/011-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生水牛乳》的发布,为我国生水牛乳的生产、加工、销售提供了明确的质量安全标准,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生水牛乳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