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版DB14/T 3144市场修复规范解析,赋能市场主体重塑

团体标准 601
《DB14/T 3144-2024市场修复工作规范解读》旨在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和重塑自身,通过详细解读规范内容,提升市场修复能力,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致力于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为规范市场修复工作,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水平,我国正式颁布了DB14/T 3144-2024《市场修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文将对此《规范》进行深入解读,旨在为市场修复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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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背景与意义

背景

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修复机制不健全、修复流程不规范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亟需制定相关规范,以推动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意义

《规范》的颁布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规范市场修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我国市场整体信用水平。

《规范》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市场修复工作中,对市场主体修复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和公示等环节。

修复申请条件

市场主体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修复:

  1. 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2. 因公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 因其他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修复流程

  1. 申请受理: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修复条件;
  3. 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修复;
  4. 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修复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修复期限

  1. 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修复期限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内;
  2. 因公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修复期限为公示改正之日起一年内;
  3. 因其他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修复期限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DB14/T 3144-2024《市场修复工作规范》的颁布,为我国市场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切实做好市场修复工作,助力市场主体重塑信用,为构建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市场主体也应增强信用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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