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新标准DB36/1101.3-2019深度剖析
《DB36/1101.3-2019》新标准深度解读,针对医药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提出更严格限制,旨在减少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制造,标准涵盖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等,对医药企业环保责任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国家对于工业排放的标准也在不断升级,医药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为有效控制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国家环境保护标准DB36/1101.3-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于近期正式落地实施,本文将深入解读该标准,旨在为医药企业合规生产提供有益参考。
标准背景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常压下饱和蒸汽压大于等于0.13帕(Pa)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下易于挥发的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会导致大气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在医药制造业的生产过程中,由于大量使用有机溶剂和原材料,VOCs的排放量较大,为加强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控制,我国制定了DB36/1101.3-2019标准。
适用范围
DB36/1101.3-2019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医药制造业生产设施,以及现有医药制造业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
排放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限值,包括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限值,具体限值如下:
- 排放浓度限值:根据VOCs种类,将排放浓度限值分为Ⅰ类和Ⅱ类,类限值更为严格。
- 排放速率限值:根据VOCs种类和排放源,将排放速率限值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限值最为严格。
控制要求
- 源头控制:医药企业应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辅料和生产工艺,减少VOCs产生。
- 过程控制:医药企业应采取有效的VOCs收集和处理措施,如密闭、吸附、冷凝、燃烧等。
- 末端治理:医药企业应安装符合要求的VOCs处理设施,确保排放达标。
监测与报告
医药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VOCs排放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定期报告给环境保护部门。
实施与措施
实施时间
DB36/1101.3-2019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措施
- 环境保护部门对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进行执法,对违反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监管,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
- 鼓励和支持医药企业采用先进的VOCs减排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整体排放水平。
DB36/1101.3-2019标准的实施,对于控制医药制造业VOCs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医药企业应充分认识标准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合规生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医药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6/1101.3-2019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VOCs排放控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未来的发展中,医药制造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