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807-2023规程发布,强化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保障工程品质

团体标准 601
《DB36/T 1807-2023 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发布,旨在加强基坑安全监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为水利工程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其建设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更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息息相关,在众多水利工程环节中,基坑施工尤为关键,而基坑安全监测则是确保施工安全的核心,DB36/T 1807-2023《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技术规程》的正式发布,为我国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提供了权威的技术规范,对于提升我国水利工程基坑施工安全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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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 1807-2023《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技术规程》由湖南省水利厅提出,湖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该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水利工程基坑施工的安全监测工作,涵盖了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等关键环节。

规程主要内容

总则

规程明确了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强调安全监测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确保基坑施工安全。

基坑安全监测系统

规程对基坑安全监测系统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监测点的布置、监测仪器、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分析等,要求监测系统具备实时性、准确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基坑安全监测方法

规程规定了基坑安全监测方法,包括地面监测、地下监测、监测仪器和方法等,要求监测方法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基坑安全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规程对基坑安全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提出了要求,包括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异常数据的处理、监测成果的应用等,要求监测成果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

基坑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

规程明确了基坑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要求,包括预警的发布、应急响应措施、事故调查处理等,要求监测单位建立健全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基坑施工安全。

规程实施与实施要求

规程要求各水利工程单位严格执行本规程,建立健全基坑安全监测制度,明确监测责任,加强监测队伍建设,提高监测技术水平。

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规程的贯彻落实,对违反规程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DB36/T 1807-2023《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技术规程》的发布,为我国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各水利工程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本规程,不断提高基坑安全监测水平,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施工、促进我国水利工程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该规程对于规范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国水利工程基坑安全监测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