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046.73-2011标准解析,白酒单位产量能耗计算与限额分析
《DB12/046.73-2011标准解读》详细解析了白酒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公式、数据来源等,并对能耗限额进行了分析,旨在提高白酒行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消耗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为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我国正式出台了《DB12/046.73-2011 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73部分:白酒》这一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白酒生产中的能源使用,推动白酒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对此标准进行深入解读,并对白酒产品单位产量能耗的计算方法及限额进行详细分析。
标准背景
《DB12/046.73-2011 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73部分:白酒》是我国首部针对白酒行业能耗的省级地方标准,自2011年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制定,旨在提升白酒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助力白酒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白酒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管理,涵盖了白酒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处理、发酵、蒸馏、勾兑、灌装等各个环节。
能耗计算方法
白酒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计算方法如下:
单位产量能耗 = (原料处理能耗 + 发酵能耗 + 蒸馏能耗 + 勾兑能耗 + 灌装能耗)/ 白酒产量
各环节能耗计算方法如下:
- 原料处理能耗:指原料处理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原料运输、粉碎、浸泡、筛选等环节。
- 发酵能耗:指发酵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发酵设备运行、冷却、通风等环节。
- 蒸馏能耗:指蒸馏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加热、冷却、蒸馏设备运行等环节。
- 勾兑能耗:指勾兑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勾兑设备运行、冷却、搅拌等环节。
- 灌装能耗:指灌装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包括灌装设备运行、冷却、清洗等环节。
能耗限额
根据本标准,白酒产品单位产量能耗限额如下:
- 优质白酒:≤ 3.5 吨标煤/吨白酒
- 普通白酒:≤ 4.5 吨标煤/吨白酒
标准实施与意义
标准实施
白酒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核算,确保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达到限额要求,企业还需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管理制度,加强能源消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标准意义
-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规范白酒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降低单位产量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 促进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本标准,推动白酒行业节能减排,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DB12/046.73-2011 产品单位产量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73部分:白酒》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白酒行业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白酒生产企业应积极响应标准要求,加强能源消耗管理,为我国白酒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注:本文仅为解读,实际执行标准请以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