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161-1995标准解析,小水产卫生规范与执行细则

团体标准 602
《DB31/161-1995标准解读》针对醉制小水产(河虾、河蟹、蟛蜞)的卫生要求与执行指南进行详细阐述,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对食品卫生与安全的要求亦随之提高,在我国,醉制小水产,如河虾、河蟹、蟛蜞等,凭借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深受消费者喜爱,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我国制定了《湖北省地方标准——醉制小水产(河虾、河蟹、蟛蜞)》DB31/161-1995,对醉制小水产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详尽规定,本文将深入解读该标准,并提供执行指南。

DB31/161-1995标准概述

DB31/161-1995标准,全称为《湖北省地方标准——醉制小水产(河虾、河蟹、蟛蜞)》,于1995年发布,适用于湖北省内生产的醉制小水产,该标准从原料、加工、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多个方面,对醉制小水产的卫生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醉制小水产的食品安全

醉制小水产卫生要求

原料要求

  1. 河虾、河蟹、蟛蜞等原料必须来源于无污染、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域。
  2. 原料需保持鲜活,无疾病、无损伤、无异味。
  3. 捕捞后应立即运输,避免长时间存放。

加工要求

  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 加工人员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和帽子,保持个人卫生。
  3. 加工过程中,应使用新鲜、合格的酒、醋等调味品。
  4. 醉制过程中,需控制好酒度和酸度,确保醉制效果。

包装要求

  1.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
  2. 包装容器应密封良好,防止污染和变质。
  3. 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运输和储存要求

  1.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醉制小水产的低温,避免高温、潮湿等环境。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3. 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

执行指南

  1. 严格原料采购,确保原料质量。
  2. 加强加工场所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
  3. 对加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4. 选用优质调味品,确保醉制效果。
  5. 严格执行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确保产品安全。
  6. 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

DB31/161-1995标准对醉制小水产的卫生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各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应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消费者食用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醉制小水产时,也应关注产品的卫生状况,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以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