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GCML 1768-2023,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统运行技术规范解读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蓬勃发展,大气污染治理已成为国家高度重视的焦点领域,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的监测与控制显得尤为关键,为了强化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的环境保护,提升烟气监测系统的运行效率,我国正式颁布了《T/QGCML 1768-2023 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文旨在对《规范》进行深入解读,以期为相关企业和环保部门提供有益的参考。
《规范》的背景与意义
《规范》的出台,旨在规范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系统的运行,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环保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环境决策依据,这对于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深远的意义。
《规范》的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系统的运行,涵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现有企业的改造升级。
系统组成
烟气监测系统主要包括烟气排放口、烟气分析仪、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等。
运行要求
- 设备安装: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可靠。
- 设备调试:调试过程中,确保烟气分析仪、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等设备运行正常,数据传输稳定。
- 运行监控:实时监控烟气监测系统运行状态,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 数据审核: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 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备品备件管理:合理配置备品备件,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
运行技术要求
- 烟气分析仪:定期校准烟气分析仪,确保其准确度符合要求。
-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确保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数据丢失。
- 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定期对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提高数据处理能力。
- 系统安全:加强系统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恶意攻击。
《规范》的实施与监管
企业责任
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烟气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环保部门
环保部门应加强对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烟气监测系统运行的监管,对违反《规范》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T/QGCML 1768-2023 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系统运行技术规范》的颁布,为我国非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系统的运行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各相关企业和环保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共同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