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992-2024,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推动鸽业可持续发展
《DB32/T 4992-2024 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发布,旨在提升鸽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鸽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鸽业经济的蓬勃发展,规模鸽场在鸽业产业链中的角色愈发关键,为确保鸽业生产安全,预防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我国于2024年正式颁布了《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DB32/T 4992-2024),本文将深入解读该规范的核心内容,旨在为我国鸽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规范背景
近年来,我国鸽业迅猛发展,规模鸽场数量持续攀升,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鸽场生物安全管理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疫病防控不足、生物安全设施不健全等,为了强化规模鸽场的生物安全管理,保障鸽业生产安全,我国出台了《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规模鸽场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单位。
生物安全管理体制
规模鸽场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生物安全设施
规模鸽场需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物安全设施,包括隔离设施、消毒设施、通风设施等,以降低疫病传播风险。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规模鸽场应制定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涵盖饲养管理、疫病监测、消毒灭源、人员管理等,确保生物安全措施得到严格执行。
疫病监测与报告
规模鸽场应定期进行疫病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疫情,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采取隔离、消毒、扑杀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人员管理
规模鸽场需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员工具备一定的生物安全知识,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出鸽场的人员进行严格消毒,防止病原体带入。
环境保护
规模鸽场应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处理鸽粪、病死鸽等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
应急预案
规模鸽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疫情。
规范实施与监督
实施主体
规模鸽场应按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
监督部门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确保规范得到有效实施。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范,未按规定进行生物安全管理,造成疫病传播、环境污染等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DB32/T 4992-2024)的发布,为我国规模鸽场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规模鸽场应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鸽业生产安全,为我国鸽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力度,确保规范得到有效实施,共同推动我国鸽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