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DB36/T 1150-2019)引领食品安全建设新里程
《DB36/T 1150-2019 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发布,旨在构建食品安全城市新标杆,规范食品安全评价体系,提升城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愈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在2019年正式发布了《DB36/T 1150-2019 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文将围绕《规范》的背景、核心内容、实施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规范》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诸如毒胶囊、地沟油等事件,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规范》的发布旨在为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总则、评价对象、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与应用。
总则
《规范》明确了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的目的、原则、范围和评价周期,评价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城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城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评价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等,评价范围涵盖城市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评价周期为三年。
评价对象
《规范》将评价对象分为城市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等四个层面,城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城市评价工作;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执法、检验检测等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消费者则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反馈。
评价指标
《规范》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应对、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投入与保障、食品安全共治等六个方面设置了评价指标,具体包括食品安全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食品安全投入与保障水平、食品安全共治效果等。
评价方法
《规范》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价主要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评分;定性评价则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以百分制形式呈现。
评价结果与应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城市政府根据评价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城市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奖惩。
《规范》的实施意义
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推动各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促进食品安全共治
《规范》强调食品安全共治,鼓励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形成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规范》为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DB36/T 1150-2019 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应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构建食品安全城市新标杆而努力。